2020年蕪湖市農業(yè)農村局招聘護魚員公告

2020-07-14 11:00:49閱讀()蕪湖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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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蕪湖市農業(yè)農村局現面向原長江專業(yè)漁民公開招錄協(xié)助巡護員30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招聘崗位為臨時聘用崗位,招聘人數30名。

1.長江干流及重要支流護魚協(xié)管人員:23名;

2. 長江干流及重要支流護魚船艇駕駛人員(特殊工種):7名。

二、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蕪湖市區(qū)戶籍的漁民(退捕漁民優(yōu)先),5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熟知水上生存技能。特殊工種可根據報名情況適當放寬年齡條件;

2.退出漁業(yè)捕撈,捕撈證已經注銷;

3.對長江漁業(yè)保護工作有熱情,有奉獻精神,敢與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4.遵守協(xié)助巡護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5.熟悉、了解協(xié)助巡護工作的崗位職責;

6.能適應夜間的巡護工作;

7.愛國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違規(guī)違紀行為和刑事違法犯罪記錄;

8.具備小學以上文化程度,識字,可以使用智能手機軟件,經過簡單的培訓以后可以使用協(xié)助巡護的記錄工具;

9.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報名前14天無前往疫情流行地區(qū)史。

招聘崗位所說年齡在50周歲以下是指197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特殊工種指執(zhí)法船艇駕駛人員(駕駛證必須在有效期內)。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必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 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3.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4.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5.新冠肺炎防控期間,不遵守防控有關規(guī)定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人員有《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體檢和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招聘公告、公示在蕪湖人才網發(fā)布。

(一)報名

采用現場統(tǒng)一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0年7月14日---7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報名地點:蕪湖市誼和大廈3樓市農業(yè)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時須本人到場,并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和復印件(全部用A4紙復印)、社保繳費憑證、無犯罪記錄證明,以及其他相關技能證件,同時交近期2張1寸免冠彩照。報名時本人攜帶從市人才網下載的《蕪湖市農業(yè)農村局招聘護魚員申請表》和《報考人員報名前14天的個人情況反饋表》,要求《申請表》和《反饋表》本人填寫,并由村(居)、鎮(zhèn)(街)、區(qū)農業(yè)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單位簽字蓋章。

(二)資格審查

對前來報名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工作小組根據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初審合格后于7月19日公布確定參加體檢名單。

報名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聘用等資格。

(三)體檢和考察

所有資格審查合格應聘人員集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轉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文件標準,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重點考察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誠信等方面的表現。由應聘人員所在村(居)、鎮(zhèn)(街)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四)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市農業(yè)農村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通過市勞動保障人力資源派遣有限公司在蕪湖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市勞動保障人力資源派遣有限公司或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農業(yè)農村局紀檢組反映。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五)用工性質及待遇

1.招聘人員的性質為臨時用工,聘用后與市勞動保障人力資源派遣有限公司簽訂臨時用工合同,并由該公司派遣到市漁政執(zhí)法大隊從事護魚員工作,其主要工作內容是協(xié)助漁政管理部門開展保護漁業(yè),發(fā)現和舉報非法漁業(yè)活動,宣傳環(huán)保知識等日常工作。

2.合同期內工資待遇參照蕪湖市同類臨時用工工資標準執(zhí)行。護魚員有自愿參加協(xié)助巡護和自愿退出的權利。

四、其他有關規(guī)定

1.要求報考人員在報名、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之前,不要出省,減少到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活動,盡量減少外出活動,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區(qū),減少走親訪友和聚餐,盡量在家休息。

2.在報名時需如實填寫《報考人員報名前14天的個人情況反饋表》,并和報名表一并提交。

3.報考人員在報名、體檢環(huán)節(jié)前進行個人體溫(2次/天)監(jiān)測,如出現發(fā)熱(≥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癥狀,必須及時與市勞務派遣公司聯(lián)系,取消報名資格或體檢時間待定。

4. 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告知以上個人情況,如有隱瞞,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5.前來報名人員需下載皖事通安康碼,并確認健康碼為綠色后,方能參加報名。

6.要求報考人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報名地點、體檢單位路程中,盡量減少接觸公共場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途經公共場所后,盡快用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確定手是否清潔時,避免用手接觸口鼻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做好個人防護,全程佩戴口罩,及時進行手消。

咨詢電話: 0553-3991378

監(jiān)督電話: 0553-3851309

上述咨詢服務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本簡章由蕪湖市農業(yè)農村局負責解釋。

附件:

1-1 蕪湖市農業(yè)農村局招聘護魚員申請表

1-2 報考人員報名前14天的個人情況反饋表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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