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銅陵樅陽縣公開選調縣外在編在崗教師公告

2020-06-29 21:07:37閱讀()樅陽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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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充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經研究,2020年度我縣將公開選調縣外在編在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1、選調崗位。幼兒園教師,小學教師(學科不限),中學生物、地理、音樂、體育、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

2、選調名額。共計50名。若報考總人數(shù)在50名以內的,按規(guī)定的程序選調;若報考總人數(shù)超過50名的,生物、地理、音樂、體育、美術等緊缺學科不受名額限制選調,幼兒園和小學語文、數(shù)學、英語4個崗位選調名額按比例核減后按規(guī)定的程序選調。崗位核減數(shù)=該崗位報考人數(shù)×核減比例;核減比例=(報考人數(shù)-50)÷幼兒園和小學語文、數(shù)學、英語4個崗位報考人數(shù)之和;核減數(shù)不足1的,按從大到小的順序核減,崗位核減情況在報名后予以公示。

二、選調原則

1、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堅持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三、選調對象及條件

1、選調對象為具有銅陵市戶籍或夫妻一方具有銅陵市戶籍,或夫妻一方父母為銅陵市戶籍,或夫妻一方在銅陵市范圍內(三區(qū)一縣)工作的縣外在編在崗正式教師。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遵紀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

3、身體健康。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2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5、報考幼兒園教師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或具有學前教育專業(yè)大學??萍耙陨蠈W歷且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小學教師須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且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初中教師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高中教師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6、報考人員所報選調崗位原則上須與本人現(xiàn)任教學段學科相一致。在高學段任教的可報考低學段選調崗位,在低學段任教的不可逆向報考高學段選調崗位。在高中任教的可報考初中相應學科崗位,在中學任教的報考小學不受學科限制。

7、具備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①正在受黨政紀處分期間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②尚在試用期內的;

③按相關規(guī)定不能參加選調的其它情形。

四、選調辦法及程序

選調辦法為面試和考察相結合。選調程序為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分配安置、調動聘用。

1、報名及資格審查

⑴報名時間:2020年7月7、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報名時憑碼通行。

⑵報名地點:樅陽縣教體局二樓會議室。

⑶報名材料:報考人員須填寫《樅陽縣2020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1)1份,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學歷證書(有多個學歷的須同時提供最高學歷和全日制學歷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和聘任證等證書的原件及各1份復印件。

②報考人員是銅陵市戶籍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夫妻一方(或夫妻一方父母)是銅陵市戶籍的須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或父母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各1份復印件。

③夫妻一方在銅陵市范圍內(三區(qū)一縣)工作的,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各1份復印件。其中屬銅陵市范圍內(三區(qū)一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的還須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屬銅陵市(三區(qū)一縣)范圍內企業(yè)的須提供勞動用工合同和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

④所在工作單位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人社、機構編制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具體樣式和要求見附件2)。

⑤經學校驗證的2019-2020學年原始、完整的本人撰寫的教學設計,經學校驗證的2019-2020學年課表和按教學進度撰寫的授課計劃。

⑷報考人員按照崗位條件要求,選擇一個學段崗位報名。

⑸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和縣教體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工作。

⑹收費標準:根據(jù)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guī)定,面試費按每人80元收取。

2、面試(即專業(yè)測試)

面試分報考崗位(學科)采用無生上課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名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上課時間為15分鐘,準備時間30分鐘。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幼兒園和小學語文、數(shù)學、英語4個崗位若需要核減選調名額的,按照與核減后公布的選調崗位名額1:1比例,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以高學歷者優(yōu)先;若學歷相同的,以年齡小者優(yōu)先;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qū)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guī)定執(zhí)行)。若上述四個崗位出現(xiàn)空缺崗位,將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遞補。

3、考察

⑴考察對象為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報考幼兒園和小學語文、數(shù)學、英語4個崗位若需要核減選調名額的按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⑵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工作表現(xiàn)等。考察時,重點查看個人檔案、核實編制情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近兩年工作量等情況,并對其報考資格進一步核查。

⑶考察工作由樅陽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4、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

5、分配安置

對擬選調人選公示無異議的,即確定為選調人選。選調人選由縣教體局根據(jù)選調崗位要求、學校學科教師需求情況和《樅陽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guī)定,安排到相應中小學任教。

6、調動聘用

選調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xù)。選調人選應與原學校解除聘用關系,與所選擇學校(小學教師與中心學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

所有被選調人員需在新任教學校缺額崗位內重新辦理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手續(xù),若沒有相應缺額崗位,則低聘至相應專業(yè)技術缺額崗位。選調人選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辦理聘用、工資轉移等手續(xù)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工作監(jiān)督

選調工作在樅陽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選調)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其辦公室組織實施,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人社局、縣教體局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選調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樅陽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

0562—3226316(縣教體局)

0562-5316518(縣委編辦)

0562—3210930(縣人社局)

查詢網(wǎng)站:樅陽縣人民政府網(wǎng)人事信息欄、樅陽縣人民政府網(wǎng)教育體育管理欄、樅陽在線。

附件:

1、樅陽縣2020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人自行下載打印)

2、同意報考證明

中共樅陽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樅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樅陽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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