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宿州市數據資源管理局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

2021-08-12 10:51:42閱讀()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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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宿州市數據資源管理局面向社會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凑?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5名,不限專業(yè)(理工科類專業(yè)優(yōu)先)。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服從組織安排,沒有違紀違法犯罪記錄;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一)有違紀違法行為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三)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http://szexam.pzhl.net。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16日9:00至2021年8月20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報考人員登錄http://szexam.pzhl.net進行報名,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考生個人信息情況,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8月20日16:30前可隨時登錄http://szexam.pzhl.net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8月21日17:00前登錄http://szexam.pzhl.net。按規(guī)定繳納考試費用45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合格人數與擬招聘名額比例不低于3:1。

資格審核通過并繳費的報考人員請登錄http://szexam.pzhl.net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

1.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和考試須知,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須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的比例為3:1。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3.資格復審。在面試前,宿州數據資源管理局對入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照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在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四)考察和體檢

按招聘計劃,依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體檢對象。如考試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yōu)先??疾旃ぷ饔烧衅竼挝唤M織實施。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并提供客觀、詳實的考察材料。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因不合格缺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報考者考試成績、考察情況,結合崗位要求、報考者崗位適應能力,由招聘單位綜合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同時在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宿州市數據資源管理局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fā)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核查屬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缺額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經公示無異議的,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享受宿州市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待遇。試用期滿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或通過資格審查、考試但實際情況與招聘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舉報電話:0557-3051055(市紀委駐市政府辦紀檢監(jiān)察組)

咨詢電話:0557-3321323(市數據局辦公室)

宿州市數據資源管理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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