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4-04-01 18:50:09閱讀()滁州公共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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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根據(jù)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5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與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5名。具體崗位、資格要求詳見附件《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且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四)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年齡、專業(yè)等條件。年齡計算:職位表中如“35周歲以下”即“198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3、現(xiàn)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成績合成、體檢與考察、公示、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等步驟依次進行。

本次招聘的資格初審由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組織實施,筆試、面試考務工作交由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委托的專業(yè)考試機構統(tǒng)一組織。面試后各招聘工作環(huán)節(jié),由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按規(guī)定組織實施。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4年4月1日9:00至2024年4月8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報名網站為http://chuzhou.pzhl.net/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3、報考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若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不足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

4、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5、報考人員報名后,可在4月9日16:00前隨時登錄http://chuzhou.pzhl.net/ 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4月10日12: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考試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科技和寫作等;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報考人員須于4月18日9:00至4月19日24:00期間登錄http://chuzhou.pzhl.net/ 自行打印《準考證》??荚嚾掌?、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7個工作日后,在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官網公布。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shù)線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招聘崗位人數(shù)在3人(含3人)以上的按2: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招聘崗位人數(shù)在3人以下按3: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如有崗位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低于該崗位設定比例,則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者,全部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shù)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依據(jù)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入職前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2)屬于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復審將以短信形式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從事相關工作綜合能力和基本素養(yǎng)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為確保用人質量,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職位招聘數(shù)的,報考人員面試分數(shù)須達到該組實際參加面試的平均分或者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

面試時間與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為考試最終成績(成績合成時,分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合成后在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網站上進行公布。根據(jù)招聘計劃數(shù)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

如出現(xiàn)考試最終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如出現(xiàn)考試最終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最終由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全面衡量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由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由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組織,主要復查核實應聘者報名資格等情況。

根據(jù)《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查詢平臺(http://zxgk.court.gov.cn)。

出現(xiàn)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報考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報考人員主動放棄聘用等導致擬聘崗位有缺額時,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累計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八)聘用和待遇

1、經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報考崗位與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視為主動放棄聘用,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時間按國家規(guī)定確定。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報考人員正式聘用后,工資待遇按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zhí)行。

3、入職后提供專項培訓的,約定服務期限3年,如違反服務期約定,需支付違約金。

(九)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2、應聘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應聘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有造假或違紀行為,取消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解除勞動關系,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應聘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如有變更須第一時間告知招聘單位,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4、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本公告規(guī)定。因違反本公告規(guī)定或因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5、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不予退還,招聘單位將嚴格保密。

(十)紀律和監(jiān)督

1、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

2、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本《公告》及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崗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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