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進法全文發(fā)布,政府應組織開設公益性家庭教育線上課程

2021-10-25 21:10:26閱讀()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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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果網10月25日消息,今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全文發(fā)布,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與監(jiān)護人承擔家庭教育實施的主體責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在孕期和未成年人進入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等重要時段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國家和社會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統(tǒng)籌建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務平臺,開設公益性網上家長學校和網絡課程,開通服務熱線,提供線上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關于家庭教育指導機構,法律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需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確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

家庭教育指導機構對轄區(qū)內社區(qū)家長學校、學校家長學校及其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進行指導,同時開展家庭教育研究、服務人員隊伍建設和培訓、公共服務產品研發(fā)。

家庭教育指導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

對于留守兒童。設區(qū)的市、縣、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當地實際采取措施,對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檔立卡,提供生活幫扶、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支持等關愛服務,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實施家庭教育創(chuàng)造條件。教育行政部門、婦女聯合會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務,引導其積極關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狀況、加強親情關愛。

為呼應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è)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雙減”要求,法律還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jiān)督管理,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è)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暢通學校家庭溝通渠道,推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在社會協同方面,《促進法》明確,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工作計劃,作為教師業(yè)務培訓的內容。具備條件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在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提供支持。

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早期教育服務機構應當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提供科學養(yǎng)育指導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紀念館、美術館、科技館、體育場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每年應當定期開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傳、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開發(fā)家庭教育類公共文化服務產品。

點擊查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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