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政法學院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0-12-11 02:52:59閱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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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學院始建于1984年,現已建立起以法學為主干,管理學、經濟學、文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多學科門類協(xié)調發(fā)展的學科體系,成為上海僅有的兩所法學“專業(yè)綜合改革試點”高校之一。學校有普陀、青浦兩個校區(qū),占地面積1000余畝,被譽為“佘山北麓的花園學府”。學校為上海市新增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現有法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新聞傳播學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和法律、國際商務、社會工作、新聞與傳播4個專業(yè)學位碩士點、30多個本科專業(yè)(方向)。學校分別與浙江大學、上海財經大學等高校聯合培養(yǎng)博士,與華東政法大學聯合培養(yǎng)博士后;學校法學專業(yè)是國家一流本科專業(yè)、監(jiān)獄學是上海市一流本科專業(yè);法學學科為上海市一流學科、上海市高原學科。2013年,習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組織比什凱克峰會上宣布,中方將在上海政法學院設立“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利用這一平臺為其他成員國培養(yǎng)司法人才。2017年,上海市人民政府發(fā)布的《上海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發(fā)揮橋頭堡作用行動方案》中,我校和中國上合基地承擔了“為沿線國家(地區(qū))培養(yǎng)政府精英”的重要任務。學校是“一帶一路”智庫合作聯盟理事單位。上海合作組織研究院和“一帶一路”安全研究院為CTTI來源智庫。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上海政法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以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人才。

一、崗位、要求及人數

(詳見附件表格)

二、公開招聘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和其他資格條件。

3、教師崗位原則上應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雙證),體育教師、心理咨詢教師應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雙證);輔導員崗位原則上應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雙證)。

4、招聘學歷為碩士研究生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學歷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職稱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應聘者分為“應屆畢業(yè)生”和“非應屆畢業(yè)生”兩類。其中,“應屆畢業(yè)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全日制且不屬于定向和委托培養(yǎng)、完成學業(yè)并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列入畢業(yè)年度的就業(yè)計劃(提供畢業(yè)年度《報到證》);在校期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人事聘用關系,未繳納社會保險。未按期畢業(yè)的,本次錄用資格無效。“非應屆畢業(yè)生”是指除應屆畢業(yè)生以外的人員,包括在職人員、待業(yè)人員等。外省市社會人員(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30日。外省市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符合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和應屆畢業(yè)生,不受居住證一年的限制。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畢業(yè)當年度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且為初次就業(yè)。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8、特別優(yōu)秀者可適當放寬應聘條件。

(二)招聘流程

1、報名。請登錄上海政法學院網上招聘系統(tǒng)(網址:http://zp.shupl.edu.cn/zpsys/),按照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第一批招聘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12月16日。

2、資格審查。學院(部門)根據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3、考試考核。

(1)教師崗位采取二級學院面試、學校審核的方式進行考核;

(2)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筆試測試相關崗位的基本理論和專業(yè)知識,面試包括試崗考察、專家組面試,主要測試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4、考察體檢。

5、學校綜合考試考核、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

6、公示及錄用。

擬錄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部門錄用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三)待遇

擬錄用人員入職后,按規(guī)定執(zhí)行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待遇。教師崗位不超過40周歲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職稱人員給予10萬元經費支持,特別優(yōu)秀者支持經費可面議。符合條件人員提供教師公寓,并可申請區(qū)人才公寓,享受租金補貼。學校提供9條發(fā)往各區(qū)的通勤班車路線,每天往返9號線、17號線短駁車10余班次。享受免費體檢、子女幼托費、療休養(yǎng)等福利。

(四)聯系方式

人事政策咨詢人:李老師 秦老師 電 話:021-39225121

網站技術咨詢人:尹老師 電 話:18507142366

專業(yè)方向咨詢人:詳見附件表格

上海政法學院

2020年12月2日

附件1:崗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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