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黃南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24-02-21 17:16:07閱讀()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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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印發(fā)2024年全省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辦函〔2024〕21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各市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廳函〔2024〕41號)《青海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政策規(guī)定,現將2024年黃南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范圍

(一)招聘崗位

黃南州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6名,其中:天津市濱海新區(qū)(援建單位)20名,黃南州直5名,同仁市1名,尖扎縣1名,河南縣9名。具體崗位需求條件詳見附表。

(二)招聘范圍

面向全省招聘范圍包括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yè)生,在本省服務的三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應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省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

面向黃南州招聘范圍包括黃南州戶籍、黃南州生源、在黃南州服務的三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應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

面向黃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縣招聘范圍包括黃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縣戶籍、黃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縣生源、在黃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縣服務的三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應由本縣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縣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

定向招聘范圍包括在黃南州服務或黃南州戶籍的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外省服務的黃南籍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村官等三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退役軍人部、軍委政治工作部、全國雙擁辦《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yè)安置工作的通知》(軍政[2022]54號)要求,隨軍家屬在報考機關事業(yè)單位考錄招聘時,可以不受戶籍條件限制,但要嚴格審核出具的隨軍家屬相關材料。

詳見《2024年黃南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每人限報1個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專業(yè)和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采取“考試聘用”方式,所有崗位均屬于“考試聘用”崗位。按照發(fā)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方式、時間和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網上提交信息時間:2024年2月23日9時-2月27日18時;

網上修改信息時間:2024年2月23日9時-2月29日18時;

網上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2月23日9時-3月1日18時;

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2月23日9時-3月1日23:30分;

網上調劑時間:2024年3月4日9時至18時。

2.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黃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負責,并負責向考生做好招聘崗位專業(yè)和資格條件的咨詢解釋工作。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者,隨時取消其此次考試招聘資格。

(三)筆試加分條件和審核登記

1.加分條件:一是對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對報考州級各事業(yè)單位崗位的加3分,對報考各市縣事業(yè)單位崗位的加5分。二是對父母有一方現在六州工作(或現戶籍在六州)滿3年的漢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報考州級事業(yè)單位崗位的,滿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滿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3分;報考各市縣事業(yè)單位崗位的,滿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三是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報考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退役士兵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執(zhí)行;不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漢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4年2月23日。天津崗位不加分。

2.加分審核登記。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弄虛作假者,取消招聘資格,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在網上資格審查通過繳費成功后,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漢族考生須將本人身份證(或由戶籍部門出具的加蓋戶籍專用章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戶籍、父母工作證明及相關符合加分材料以圖片形式上傳至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加分審核頁面進行加分條件審核登記;符合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須將本人身份證(或由戶籍部門出具的加蓋戶籍專用章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退伍證、畢業(yè)證等相關材料以圖片形式上傳至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加分審核頁面進行加分條件審核登記,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網上審核加分時間為:2024年3月18日9時-3月22日18時,加分條件的審核結果,將通過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逾期未審核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少數民族考生無需到現場進行加分審核。

(四)筆試、資格復審及面試

1.筆試內容、時間

(1)此次招聘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考試,考試聘用采用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擬定于2024年3月30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包括: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分四類:綜合管理類、自然科學專技類、社會科學專技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兩門,各占筆試成績的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

(4)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將設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筆試成績須達到最低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按同類崗位(同類是指所測試的《綜合應用能力》類別一致,且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為1:3)崗位進入現場資格審查所有人員的最后一名的成績?yōu)闃藴蕘碓O定。

(5)筆試單科缺考、成績無效或成績?yōu)榱惴值目忌∠衅纲Y格。

2.資格復審及民族語言能力測試

(1)筆試成績公示期滿后,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2)現場資格審查由黃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和黃南州人事考試中心共同負責。

(3)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一是需提交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畢業(yè)證書、含二維碼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相關資料。其中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無畢業(yè)證的可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畢業(yè)證明材料和學生證,同時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條件的畢業(yè)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二是在我省(州)“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基層青年專項)、大學生村官的高校畢業(yè)生由考生填寫誠信承諾書,服務期滿的提供服務證書。三是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2024年2月29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所需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未能提供的或出具書面證明時間在規(guī)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資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fā)現報名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提供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考生應聘資格。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4)資格條件中有“懂藏漢(安多語)雙語語言”等要求的崗位,面試前專門進行民族語言能力測試,測試不合格或不按時參加測試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高低按照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面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

面試時間和具體要求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政審)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忌鷮w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考察(政審)資格。

考察(政審)工作由黃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負責。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yè)素質、個人誠信、身心狀況等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tài)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在組織考察(政審)時要同步對考生的個人誠信及個人檔案情況按照規(guī)定進行嚴格審查,并進行相應處理。

(六)聘用及待遇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政審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黃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它事項

(一)不予報考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公職的;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司法機關立案審查調查的;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和我省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參加招聘,但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時可不填寫畢業(yè)證書編號,但其所學專業(yè)要填寫準確,要與畢業(yè)證上的填寫專業(yè)完全一致,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提供由所在學校(學院)開具的學歷、專業(yè)證明材料。

(三)在職在編人員須知: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招聘,隱瞞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身份的將取消招聘資格。已經是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四)戶籍、年齡等的時間認定。一是符合本省(黃南州、河南縣)戶籍條件的考生,在本省(黃南州、河南縣)落戶時間應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齡、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8年2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三是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各類職稱、資格、證書取得時間均截止到2024年2月23日。

(五)學歷和專業(yè)認定。一是《公告》中的所需學歷和專業(yè)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yè)學籍,并完成學業(yè)畢業(yè)的學歷和專業(yè),具體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yè)為準。在教育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第二專業(yè)、輔修專業(yè)以及學位證書中的專業(yè)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二是現場資格審查時,要對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除2024年的應屆畢業(yè)生外,若學歷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考生要提前聯系畢業(yè)院校解決或在“學信網”申請學歷認證報告。結業(yè)證書和肄業(yè)證書不能視為合格學歷。三是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嚴格按照教育部﹑人社部公布的各學歷層次專業(yè)目錄中的學科大類或一級學科設置.具體專業(yè)應當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yè)目錄》《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2021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0版)》和人社部公布的《全國技工院校專業(yè)目錄(2018年修訂)》執(zhí)行。以上專業(yè)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舊專業(yè)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guī)定的,經招聘機關審核同意后予以認可。

(六)放棄崗位和崗位遞補的處理。事業(yè)單位招聘中現場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環(huán)節(jié)中出現空崗后均可依次遞補,其中現場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只遞補一次。統一筆試崗位的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優(yōu)先招聘退役士兵或殘疾人;優(yōu)先條件不能確定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再按綜合應用能力(或綜合基本知識)成績高低確定。

(七)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期間或畢業(yè)后入伍,服役期滿正常退出現役并完成學業(yè)取得學歷的高校畢業(yè)生。

(八)公開招聘工作的相關通知信息將通過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考生要隨時登錄網站關注相關信息,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招聘規(guī)定環(huán)節(jié)的事項,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五、回避制度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組織(人事)、審計、財務工作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六、相關要求

(一)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隨時發(fā)布,請各位考生務必隨時關注;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特別提醒廣大考生,我省各級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與青海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相關的收費培訓活動,不指定或編印青海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復習資料,請考生及家長增強辨識能力,提高防范意識,切勿上當受騙。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是全省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發(fā)布的官方網站,請廣大考生注意識別,因訪問其他網站(微博、微信等)影響報名和考試的,后果自負。

咨詢電話:

黃南州人事考試中心 0973-8726021

黃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0973-8722188

附件:

1.2024年黃南州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詳見下列“附件列表”)

2.2024年天津市濱海新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黃南州戶籍高校畢業(yè)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詳見下列“附件列表”)

黃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附件列表:

附件1.2024年黃南州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附件2.2024年天津市濱海新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黃南州戶籍高校畢業(yè)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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