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遼寧輕工職業(yè)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1-10-03 23:00:40閱讀()遼寧人事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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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結合遼寧輕工職業(yè)學院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遼寧輕工職業(yè)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zhí)行。

應聘者的工作經歷、其它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畢業(yè)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21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崗位均采取考試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遼寧人事考試網(http://www.lnrsks.com)和我單位官方網站(www.lnqg.com.cn)上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3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符合我校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可下載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和信息匯總表(附件3),并將報名材料發(fā)送至遼寧輕工職業(yè)學院指定郵箱(rsc@lnqg.com.cn),郵件標題請注明“崗位序號+崗位名稱+姓名”,例如“2+紡織服裝系專任教師二+張三”。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者報名時應提供如下有關材料(除附件3“基本信息匯總表”外,其它相關材料電子版均需掃描為PDF格式文件,且附件2“公開招聘報名表”需同時發(fā)送Word文檔和簽字掃描的PDF文件):

(1)個人簡歷;

(2)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正反面;

(3)學歷證、學位證及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符合條件的海外院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和成績單;

(4)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提供由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需所在單位工作人員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單位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電話)以及與工作經歷證明匹配的養(yǎng)老保險繳費記錄(模板參照附件4,附件4統(tǒng)一在我院官網下載。)。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5)崗位要求是中共黨員或具有黨務工作經歷及黨齡要求的,需提供加蓋黨支部和上級黨委印章的證明(參照附件4相關證明模板)。

(6)崗位招聘條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fā)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當考試考核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2:1時,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資格審查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考試和應聘資格。

筆試成績公布后,將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及相關事宜在我單位官方網站公布。未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

1.筆試

筆試科目為一科。筆試內容注重職業(yè)素質與能力,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筆試的要求、時間、地點和筆試成績將通過我單位官方網站公布。筆試結束后,我單位對成績進行匯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2.面試

按照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參加面試;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前,學校進行應聘資格復查。因應聘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遞補。遞補工作原則上在資格審查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若面試人員已公布,遞補面試人員來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單位向其他進入本崗位面試的應聘者說明情況。遞補后未達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專任教師崗位面試形式為試講和問辯,其他崗位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

面試注重思想政治素質、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崗位職責特點,體現對選聘人員任職條件的要求。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聘用。

筆試、面試成績按4:6權重比例,并保留兩位小數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完全相同者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名次,如果筆試、面試成績完全相同者則增加一輪面試加試環(huán)節(jié),總成績在我單位官方網站公布。

面試時間和地點以我院官方網站公布的為準。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我單位官方網站公布。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體檢由我單位統(tǒng)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yī)院進行。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單位提出。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六)考察

由主管部門會同我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熘邪l(fā)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疾旌细裾?,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tǒng)一在遼寧人事考試網和我單位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學校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學校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yè)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發(fā)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弧嫵煞缸锏?,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事宜依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六、應聘人員須知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考生在報名到擬聘人員公示(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我單位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3.在招聘期間,應聘者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xù)等,視為自動棄權。

4.在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學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僅遞補一次。

5.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以及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一經發(fā)現,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6.本次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中所列專業(yè)名稱參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和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6年遼寧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yè)(學科)指導目錄》。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遼寧輕工職業(yè)學院。

報名咨詢電話:0411-66864892 0411-66864891

紀委監(jiān)督電話:0411-66864802

附件:

1.遼寧輕工職業(yè)學院公開招聘計劃表

2.遼寧輕工職業(yè)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

3.遼寧輕工職業(yè)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報名信息匯總表

4.相關證明材料模板

遼寧輕工職業(yè)學院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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