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徐州豐縣公開招聘學前教育合同制教師公告

2022-07-19 11:18:01閱讀()豐縣人事考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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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豐縣學前教育事業(yè)高質(zhì)量可持續(xù)發(fā)展,加強學前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前教育合同制教師10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zhì)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40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之間出生);

(六)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戶籍不限;

(七)應聘人員須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2022年畢業(yè)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2〕21號)文件精神,對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先參加合同制教師公開招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學生;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尚未解除紀律處分的人員;曾有刑事犯罪、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有政策規(guī)定或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xiàn)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其他不適宜從事幼兒園教師崗位工作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公告、崗位發(fā)布方式:

招聘公告、崗位發(fā)布在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豐縣人事考試版塊”招聘通知欄(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fā)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

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信息和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報名網(wǎng)址: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豐縣人事考試版塊”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2年7月20日9:00-7月25日17: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7月20日9:00-7月26日12: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2年7月20日9:00-7月26日17:00(工作時間內(nèi))

4.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2年7月20日9:00-7月27日12: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2年7月20日9:00-7月27日17:00

(三)網(wǎng)上確認

1.豐縣教育局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并負責解釋。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初審意見。應聘人員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

2.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報名費100元。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照片上傳、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未按時在網(wǎng)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原版電子照片(近期免冠證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過200k,像素≧300×215)。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guī)定,個人信息應針對崗位資格條件,真實、準確、有效的填寫。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豐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如在聘用后查實,將予以清退。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P>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nèi),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報名時須在報名表“備注欄”注明:“本人系某年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的考生。”

4.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忌毭芮嘘P注原報名網(wǎng)站的“招聘通知”欄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fā)布”,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0516-89215108)。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內(nèi)容為《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及《集體教育活動的設計》等??荚嚂r間90分鐘,卷面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各崗位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忌傻卿涁S縣人民政府網(wǎng)“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查詢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

從應聘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并在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公布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fā)布”上發(fā)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內(nèi)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wǎng)上打印,網(wǎng)址為:http://www.chsi.com.cn );2022年畢業(yè)生,暫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可暫緩提交學歷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須提供本人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22年畢業(yè)生,可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中國教育考試網(wǎng)上打印,網(wǎng)址為:http://ntce.neea.edu.cn)的應聘人員,應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2022年畢業(yè)生應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的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

4.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員須按管理權限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最遲在考察體檢前提交。

5.其他與應聘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單獨按序裝訂。

在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與網(wǎng)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個工作日內(nèi)向招聘領導小組陳述申辯。

因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fā)布”上公布。

(三)面試

應聘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采用模擬授課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準考證的考試時間、地點為準。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并在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fā)布”上公布,成績計算環(huán)節(jié)均取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

四、考察體檢

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jù)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面試成績再并列,以筆試卷面最高分題得分高者優(yōu)先)。

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lián)系方式的通暢,以便招聘單位通知或遞補,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nèi)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復查所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考察參照《2021年江蘇省公務員考試考察(政審)標準》執(zhí)行。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招聘單位應當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jù),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jù),應當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處理決定的,應當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xiàn)缺額時,招聘單位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面試成績再并列,以筆試卷面最高分題得分高者優(yōu)先)。對遞補后仍出現(xiàn)缺額的崗位,從所有崗位筆試、面試均合格且有調(diào)劑意愿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調(diào)劑考察體檢(筆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高分值題目的得分從高到低依次調(diào)劑使用)。調(diào)劑人員考察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選崗

(一)公示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fā)布”公示。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監(jiān)督,期限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和聯(lián)系方式,由豐縣教育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j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出現(xiàn)的崗位缺額不再遞補。

(二)選崗

公示期滿,由豐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公示無異議人員按兩輪進行選崗。第一輪是報考本崗位的人員,根據(jù)其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擇(總成績并列的,同上);第二輪是調(diào)劑人員選崗(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選崗,以筆試高分值題目的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選擇)。一經(jīng)選定,個人不得更改。未按時選崗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六、相關待遇及管理辦法

被錄用人員與第三方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合同,派遣至選崗單位工作,合同起始時間從錄用時間算起,期限三年,試用期6個月,嚴格按照勞動合同進行管理。

因疫情原因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的聘用人員,自錄用之日起1年內(nèi)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待遇包括固定工資、崗位津貼、年限津貼和福利待遇4個部分(含“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1)固定工資: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1.5倍(目前最低工資標準為1840元/月);(2)崗位津貼:按照招聘崗位學歷層次和職稱級別核定。大專學歷崗位(崗位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為每人每月500元。若聘用后學歷升級待遇調(diào)整標準為“大專升至本科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本科升至研究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初級職稱教師每人每月100元,中級職稱教師每人每月增加500元,副高級職稱教師每人每月增加1000元,正高級職稱教師每人每月增加1700元;(3)年限津貼:在聘用單位連續(xù)工作滿一年增加30元;(4)參照在編教師標準發(fā)放工會福利。

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被錄用人員不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崗位安排的,解除勞動合同。

被錄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xié)議的,由本人負責在合同簽訂前解除與原單位的人事或用工關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把事業(yè)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所有招聘工作進度信息均在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fā)布”上公布。招聘工作進度請應聘人員及時上網(wǎng)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豐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豐縣教育局政策咨詢電話:0516-80396922

豐縣人事考試中心技術咨詢電話: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網(wǎng)報系統(tǒng)使用、照片處理、密碼遺失等技術保障問題)

咨詢申訴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豐縣教育局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2022年豐縣公開招聘學前教育合同制教師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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