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岳陽湘陰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公告

2023-10-26 17:19:45閱讀()岳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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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湘陰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使用事業(yè)編制。

一、組織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湘陰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參與,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民政局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監(jiān)督。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和紀律要求進行。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律嚴肅處理。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6人,其中高校畢業(yè)生18人(“高校畢業(yè)生”是指截止公告發(fā)布之日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1、2022、2023屆高校畢業(yè)生,下同),殘疾人1名。

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詳見《2023年湘陰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原則

此次公開招聘,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是指2005年10月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類推。具體崗位的年齡要求,以崗位表為準。

7.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崗位專業(yè)要求及其他條件的招聘崗位。

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所學專業(yè)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

有戶籍要求的崗位,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fā)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qū)域。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工作經歷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本公告發(fā)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學生(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現(xiàn)役軍人;

8.根據(jù)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精神,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湘陰縣在編在職工作人員;

10.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在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頁(http://rsj.yueyang.gov.cn)和湘陰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xiangyin.gov.cn/index.htm)發(fā)布。

(一)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4日上午8:00-- 11月 6日下午17:30止,共三天,逾期不予補報。本次公開招聘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2.報名網址:湘陰縣政府門戶網(官網),點擊進入湘陰縣人事考試服務平臺(http://183.215.11.221:81/index.html)。

3.報名材料:報考人員報名時須上傳以下材料的原件: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②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學信網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第二代居民身份證。④戶口簿等相關材料(有戶籍要求的崗位提供)。⑤專業(yè)技術職稱證。⑥殘疾人須提供三或四級肢體殘疾證(軍殘八、九或十級殘疾證)。⑦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單位及主管部門均加蓋單位公章)。⑧現(xiàn)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均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⑨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報名注意事項:①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②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③應聘人員必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和材料,確保合法合規(guī)、真實有效。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④未按要求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和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

5.網上資格初審:網上資格初審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資格初審時間與報名時間同步。網上報名結束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報考人員不得修改報名信息材料和報考崗位。

6.筆試對象的確定。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少數(shù)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崗位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相關事項開考前另行公告。

(二)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準考證由考生自行網上下載打印,時間為:2023年 11 月 10日— 11日。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1.筆試

(1)筆試地點、考室安排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時間。2023年11 月 12日上午9:00--11:00。

(3)根據(jù)“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筆試內容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或公文寫作)及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yè)知識(或公文寫作)分值占80%,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法律、職業(yè)道德等)分值占20%。

(4)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適用于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的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總成績(有效成績)的平均分數(shù)的85%。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5)筆試成績公示及復查。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湘陰縣政府網(官網)公示筆試成績,公示時間為三天。筆試成績公示結束后,考生可在三日內申請復查本人成績,過期不予受理。復查由湘陰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民政局紀檢監(jiān)察組組織進行,并以湘陰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民政局紀檢監(jiān)察組審核結果為準。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公告。

(2)考生須按誠信報考要求,確保提供的信息、材料合法合規(guī)、真實有效。

(3)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對象。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jù)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末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同進入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放棄資格復審。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達不到1:2比例的,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末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同進入資格復審),無人員遞補的,可以相應核減崗位計劃。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為面試對象。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3.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公告。

(2)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綜合分析、計劃組織與協(xié)調、應變與情緒自控、人際交往、語言表達等能力,滿分為100分。

(3)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適用于所有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崗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人員總成績(有效成績)平均分數(shù)的90%。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綜合成績合成

1.綜合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20%+專業(yè)基礎知識×80%)×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以及筆試、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shù)。

面試結束后,考試綜合成績3個工作日內在湘陰縣政府網(官網)公示。

2.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3.同分處理辦法。按下列方法依序處理:①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②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學歷學位層次從高到低排名;③再相同的,加考專業(yè)知識。

(四)體檢

1.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guī)定實施。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根據(jù)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shù)目疾旆绞?,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對象。

(六)選崗

同一崗位的招聘單位不確定的,擬聘對象按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選擇過程公開,現(xiàn)場確認簽字,不得更改。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擬聘對象未按要求參加選崗的視為放棄。

(七)公示

擬聘對象名單在湘陰縣政府網(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

一經公示,不再進行遞補。

(八)遞補規(guī)定

在體檢、考察、選崗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招聘崗位計劃出現(xiàn)空缺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是否遞補,若進行遞補,在達到筆試、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九)聘用手續(xù)辦理

聘用手續(xù)辦理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

1.按規(guī)定程序到人社、編制部門辦理聘用手續(xù)和編制登記手續(xù)。聘用手續(xù)辦理時間為2個月以內,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2.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社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崗位管理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9〕10號)文件執(zhí)行。

3.公開招聘新進人員一律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原則上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包括試用期),聘用合同須明確最低服務年限及違約處理辦法等事項。

六、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凡未按要求參加從“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到“聘用手續(xù)辦理”等任一環(huán)節(jié)的,均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2.招聘過程中,考試成績、各環(huán)節(jié)入圍人員名單、有關考務事項、相關手續(xù)辦理等通知均在湘陰縣政府網(官網)、公布,不再另行電話和短信通知,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網站上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如從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考信息而影響招聘考試的,責任自負。

2.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嚴格查處違紀違規(guī)行為。對各個環(huán)節(jié)、各種形式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嚴肅查處。

4.咨詢及舉報電話

①政策咨詢電話

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0730-2260012

②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縣人社局監(jiān)察室:0730—2158577

縣紀委信訪室:0730—2115511

湘陰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1.2023年湘陰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docx

2.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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